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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九批彩虹慈善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11日 09:50  点击:[]

各学院:

由宁波市慈善总会与宁波晚报社推出的第十九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学生的申报名额和条件公布如下:

一、推荐名额:

全校22名,每个学院推荐3名学生候选人。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推荐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凡本科三年级(含大三)以上请不要推荐。

推荐条件:

1、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本学年累计受资助总额应低于7000元,且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2、品德优良,在校表现好;

3、学业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

4、坚持自愿原则,学生本人不愿意社会认助的,请不要推荐。

三、资助金额:

每位学生一学年3000元。

四、表格填写及相关材料说明

本次申报及评审工作需在新的学工系统新系统里进行。

1、学生本人登录电脑客户端数字宁工——左侧菜单栏教学科研——学工系统新——左侧菜单栏助学金管理——我的彩虹助学金申请进行申报,其中《申报表》上的家庭成员应逐个列出,父母亡故须填写死亡原因;申报理由要尽量多写,写的太少会退回重写,上传附件地方上传两个附件,要求均为.jpg格式,附件1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照片,命名为附件1+姓名+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为教务系统统一打印出的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院公章),命名为附件2+姓名+成绩单,系统填写完成后请将信息发送给自己的专业辅导员或年级辅导员审核。

2、学院完成审核各级审核,学院专项辅导员要完成以下栏目的鉴定及填写:“学生品德和学业成绩”一栏,请根据申报学生实际表现填写“突出、好、较好”,学生成绩分:优异、优秀、良好“街道(乡镇)意见”可不填写;学生本学年曾获得何种形式的资助及其金额一栏指的是2020-2021学年的获资助情况;“院校对学生品德和学业成绩评定意见”一栏也需在系统里完成填写,学生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者担任班、系、院学生干部、获得过奖学金的,均需在院校评定意见中填写,请各位老师尽量多填写,填写完成后发送给各学院副书记审核。

3、学院在系统里完成审核后,无需再上交纸质申报表和汇总表,学生处根据学院上报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4、拟5月中旬,在宁波晚报上登载学生简况,开展认助工作。暂定6月上旬召开认助人与受助学生见面会,发放助学金。

请各学院在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原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和在校综合表现,认真做好助学对象的推荐和初审工作,力求做到受助学生符合资助条件,不重复助学,确保推荐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安心完成学业。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处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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