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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学生心理危机防控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25日 16:44  点击:[]


 各学院:

    近年来,学生因家庭、经济、学业、情感等引发心理疾病、精神障碍,更有甚者造成自身或他人身体伤害的案例时有发生,给当事学生家庭带来极大的心灵伤害,对高校和社会舆论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特别在近期呈多发趋势,为了扎实有效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特将近期大学生心理危机防控工作布置如下:

 一、排摸心理问题学生,防患于未然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心理危机预防工作,认真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特别是排摸需重点关注群体:

(一)重点排摸对象

   1.新生普查约谈结果为潜在风险极高、较高的学生;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3.既往有自杀倾向或未遂史的学生。

(二)一般排摸对象

   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失恋、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2.学业困难、学习预警、考研失败及因种种原因无法正常毕业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3.家庭经济贫困、负担重、深感自卑而心理异常的学生;

   4.由于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5.毕业生中因毕业论文、答辩、就业困难的学生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6.过度迷恋网络(含网络成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二、实施动态管理,落实联合干预

对于未重点关注的学生,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心理危机排摸工作,充分调动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委员、寝室长等以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深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在排摸过程中,如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比较严重,要及时上报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及时采取有效的帮助措施,如确有需要的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协同做好工作。对于已重点关注学生,学校要认真做好动态管理工作,重点落实“一对一”帮扶体系,经常性地了解与关注学生心理思想动态,并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信息,和学生谈心、做朋友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认真访谈,做好访谈记录。

请各学院在做好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常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重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特殊群体监控指导,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广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承受挫折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促进他们的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全面协调发展。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处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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