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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29日 16:18  点击:[]

各在甬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决定自2018年起3年内选育命名30个辅导员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为导向,推动引导高校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深化实践成效、提升理论素养,促进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围绕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在全市高校重点培育和资助一批以辅导员骨干名字命名的工作室,使辅导员队伍形成梯队、骨干形成团队,进一步推进我市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立德树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申报对象及名额

全市普通高校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辅导员。本科院校可推荐1-5名;高职高专可推荐1-3名。

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三年以内):

1.个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相关荣誉或奖项。

2.主持完成学生工作相关的厅市级及以上课题1项。

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编写与学生工作相关专著1部。

4.所带学生团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

三、申报要求

每个辅导员工作室应明确1个建设方向。建设方向根据当前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紧扣辅导员日常工作范畴,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具有一定的学校和学科专业特色,具体内容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司〔2014〕2号)中关于辅导员职业功能的相关分类,并结合本校特点和团队成员能力特长。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工作经验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四、工作任务

1.指导青年学生。做好所负责学生的教育、指导、管理、服务工作。每年为学生做不少于2场讲座。

2.培育工作精品。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团与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紧急事件处理、危机事件应对、资助育人、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等方面形成的好思路好做法。

3.总结推广经验。及时总结典型性经验,形成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并通过组织研讨会、观摩交流会等形式加以宣传、推广。每年向市教育局提交一批典型工作案例、工作经验总结等。

4.形成工作团队。工作室负责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成员培养方案,积极做好示范,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在建设期内为团队成员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使其工作理论水平得到提升、实践能力得到加强。在建设期内至少完成1项厅局级以上研究课题,并公开发表1篇高级别期刊论文。

五、遴选原则与程序

1.遴选原则。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统筹考虑本专科等不同类型的学校。

2.遴选程序。各高校根据申报名额和申报条件广泛动员、择优遴选,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申报材料。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人选。

六、管理与保障

全市高校2018年起3年内选育市级30个辅导员工作室,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将择优确定10-15个。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每年给予每个辅导员工作室2万元经费支持,资助期为3年,所在高校要提供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工作研究、经验交流、图书资料购置以及外出指导和考察等。

工作室团队成员可跨校组织,专、兼职辅导员均可。

市委教育工委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指导、管理考核,并提供经费支持。宁波市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具体负责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辅导员工作室所在高校学工部门要做好辅导员工作室的组织协调、管理考核、工作指导等工作。

七、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宁波市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工作室建设方案、相关佐证材料。工作室建设方案,包括工作室建设的现有基础,建设目标和主要举措,特色和亮点,保障条件和预期成果等,字数不超过5000字。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相关的工作文件、宣传资料、影像资料、新闻报道、获奖情况材料等。

各申报人要按照申报表填表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以及开展相关工作的佐证材料。申报表、佐证材料需经学校党委学工部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请各校于2018年6月18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和申请书、佐证材料一式1份),连同电子文稿报宁波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请各校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宁波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联系人:毛璇,联系电话:13777213309,87600802,电子邮箱:fdy@nbu.edu.cn,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处联系人:张龙富,联系电话:89186092。

附件:1.宁波市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2.宁波市高校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

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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