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宁波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将向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伙食补贴、交通补贴及生活大礼包。
请各学院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工作的基础上,于10月10日前,报送《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汇总表》至学生处张晓雁老师数字宁工邮箱。
附件: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发放汇总表
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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