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资助中心报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有关材料的要求,及《宁波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宁工发〔2019〕94号)规定,学校将向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伙食补贴、交通补贴及生活大礼包。
请各学院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于9月23日前,报送《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及入学资助汇总表》至学生处孟祥辉老师数字宁工邮箱。
附件: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及入学资助汇总表
学生处
2019年9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学生专项困难补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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