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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级学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2014年10月17日 00:00 本站 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2012级学生的心理状况,从而为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开发学生心理潜能提供一定的帮助。经积极筹备,我校2012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工作在10月份展开,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本次心理普测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工作要求   

       学年开始,三年级学生心理普测对施测形式不作统一要求,各学院可以自行选择适合的方式,即可以安排班级在机房统一测试,也可以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测试。   

若选择统一测试,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测试前由负责老师宣读测试指导语,以向学生讲明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意义及测试要求。   

       若选择自行测试,请将指导语(附件1)印制分发给每位学生,以使学生明白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及测试要求,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操作,确保心理测评工作有序进行和圆满完成。   

时间节点:通知发布之日开通测试,10月23日晚22点所有2012级学生完成测试;10月27日晚22点完成补测,关闭系统。对于系统显示未完成测试的学生,请注明具体原因。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1、客观对待心理测试结果。慎用测试结果,不可根据学生的测试结果去划分他(她)是健康的还是不健康的。我们主张将排查筛选出来的同学作为特别关注学生,而不轻易贴上健康与否的标签。   

由于目前研制的心理测试量表仍有局限性,心理测试结果又因受诸多因素影响,会出现误差。得分超出异常值而被筛查出来的学生,未必都有心理健康问题,而有明显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可能未被筛查出来。所以心理测试结果仅能作为判断心理健康问题的辅助手段、参考依据。   

       2、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依照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要求,对每个学生的心理测试结果各学院要做好保密工作(仅限于学生本人和负责老师知道),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被筛查出可能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严格保密。   

       3、对于已确定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可以在征求本人意见后确定是否参加本次测试。如果发现有学生坚决不愿测试且情绪激动,应该暂缓其测试,待情绪稳定后约谈了解具体原因,可能内心存在强烈的心理冲突。   

 

 

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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