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概况 | 学工要闻 | 奖助工作 | 学风建设 | 就业创业 | 文明寝室 | 心理健康 | 队伍建设 | 下载中心 | 学生事务服务 
站内搜索:
  队伍建设  
 
提示: 网站导航组件在当前页面和配置下,没有获得可显示的导航项。
 
 
当前位置: 首页>>队伍建设>>正文
   

关于开展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培训的通知

2019年10月24日 22:31  点击:[]

      为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关于大力促进“心理育人”的要求,提升我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践能力,提高对大学生群体的异常心理、异常言行、异常人格等风险因素的识别反应能力,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通过线上基础理论学习和现场实践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培训。

      一、培训目标

      了解心理学基本原理及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表现,具备心理健康教育的职业道德和基本素质,预防和调控大学生心理矛盾、心理困惑。在工作中自觉运用心理健康知识及心理辅导方法和技巧,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心理问题,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二、培训内容

      1.基础理论学习

      通过浙江省高校心理助人能力培训平台,进行《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和《心理测量》等四门心理学基础课程网络视频。以12月6日为学习进度考核时间节点,要求完成80%以上学习点。

      2.实践能力学习

      模块一:身心减压团体辅导,主持人:崔静静,11月7日、11月14日、11月20日。

      模块二:常见心理障碍及识别,主讲人:解魏卫,11月28日。

      模块三:谈心谈话技能,主讲人:周超,12月5日。

      实践学习时间为下午14:00-15:30,地点为行政楼116教师发展中心。

      三、培训要求

      各学院组织所有在职辅导员认真完成培训项目,督促日常理论学习进度, 安排好辅导员工作调度,保障辅导员各模块学习。已考取心理咨询师资格教师和今年暑假完成教育厅培训教师可自行安排学习。最终学习成绩按照理论40%+实践60%比例计算,学生处将对学习合格辅导员发放结业证书。  



      附件1:浙江省高校心理助人能力培训平台使用说明

      附件2:短程身心减压团体辅导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处

    2019年10月24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宁波工程学院第六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暨首届辅导员工作案例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2018年省级优秀辅导员推荐公示

关闭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处  地址:宁波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电话:87616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