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工发〔2020〕50号)要求,拟为2020年8月31日之前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求职就业补贴帮扶,一般经济困难毕业生一次性补贴 600 元,特别经济困难毕业生一次性补贴 1000 元。通过筛选就业统计数据和上一年度学校资助名单,确定给以下人员发放求职就业补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9月26日至9月30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向学生处反映。
联系电话:87616616,87615880。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