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学生专项困难补助的通知》,经二级学院申报、学生处审核,确定89名学生获得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学生专项困难补助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3日至4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联系电话:15088415259,联系人:孟老师。
附件:宁波工程学院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学生专项困难补助名单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处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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