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宁波工程学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经二级学院申报、学生处审核,拟定荐吴千惠等6名同学获得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27日至3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意见,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87610980,联系人:祁老师;
学生处87601828,联系人:吴老师。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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