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宁波工程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宁工发〔2019〕50号)要求,经各学院推荐,学生处审核,以下单位与个人拟评为2021年度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理学院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王芳芳 邵璟璟 蒋洵 王亚娟 林敏 尹天鹤 刘浩
陈颖芳 泮幼萍 牛文卓 李玉娟 高晨晖 张振芬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8日。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向学生处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615880
校招就办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