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全国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多发,学校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也时刻关心着每位同学的身心健康。在此特殊时期,为确保每一位学生的正常学习与生活,现启动应急专项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 因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冠肺炎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2. 学生家庭在疫情期间发生临时生活困难或亟需资助的。
二、资助流程
1. 学生本人申请,填写《宁波工程学院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专项困难补助申请表》(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
2. 学院审核通过后汇总上报学校学生处;
3. 学生处审核、公示;
4. 公示结束后,确定名单提交学校计财处发放专项困难补助。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二周周一下班前。
四、其他说明
疫情期间学生申请、班主任意见等均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签名与盖章等环节可在返校后补充完成。
联系人:孟祥辉
宁波工程学院学生处
2020年2月11日